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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将进行听证 民办学校或成"民办事业单位"
    来源:www.ynmnjy.com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我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将进行听证 民办学校或成"民办事业单位"
     
        [提要]  将于本月中下旬进行听证的《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听证稿)》(以下简称《纲要》),将是指导我省21世纪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纲要,是我省未来教育事业发展的蓝图。
     
      [关键词:招考制度] 探索破格招生具体方式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拔入学;探索自主招生、推荐招生、定向招生、破格招生的具体方式等,逐步建立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多元评价、自主招生、多样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此外,实施初中就近免试入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完善多元录取体制,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免试注册入学。
     
    [关键词:高教改革] 探索高校新型工资制度
     
    实施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人员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调整高校岗位设置,提高一线教师岗位比例,建立合同制专职科研队伍。
     
    改革分配制度,探索绩效工资与协议工资相结合的灵活、新型工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评估和激励机制,形成促进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教务公开改革,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共建模式。
     
    [关键词:自主招生] 高校部分科目一年多考
     
    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办法。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完善自主招生方式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关键词:教育均衡] 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至初中
     
    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以缩小校际差距、提升农村教育、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的重点。以区域为单位,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为平台,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建设教育资源共享工程。
     
    分阶段分步骤实行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对贫困、边远地区学校的经费投入,重点保证,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开展义务教育均衡研究工作,逐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与预警系统。
     
    [关键词:民办教育] 民校或成民办事业单位
     
    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政府统一规划,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设立专门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建立民办教育服务平台体系,健全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和年检制度,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建立一批示范性民办教育机构。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制定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明确和落实民办学校“民办事业单位”法律地位和属性。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任教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资助政策和委托拨款政策,给予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稀缺地区的民办学校及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奖励。表彰和奖励发展民办教育的组织、学校和个人。
     
    听证会本月中下旬举行
     
    省政府法制办将举行的《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听证稿)》听证会,将定于7月中下旬在省教育厅举行。
     
    新闻延伸
    公办民办退休金相差1
     
    对于民办学校来说,“事业单位”曾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纲要》中提到的“明确和落实民办学校‘民办事业单位’法律地位和属性”,对民办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了解到,目前,民办学校与公民学校教师享受的待遇大不相同。其中,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险等均是按照企业来操作,相比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的退休金要少一倍。
     
    记者了解到,民办学校师资流动性较大的原因,与待遇问题有较大关系。许多民办学校都表达过同样的心声,即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是一个性质,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一样,但由于投资主体不同,所享受的社会待遇也有不同。因此,民办学校都希能够在待遇上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据相关负责人分析,一旦《纲要》正式敲定,民办学校将成为“民办事业单位”,其教师所享受的待遇尤其是社会保险将与公办学校一致。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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