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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清纠歧视政策”调研会在京召开
    来源:www.ynmnjy.com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清纠歧视政策”调研会在京召开
     
        5月28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清纠歧视政策”调研会议在法律事务部会议室召开。与会代表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修改稿)关于“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 有关重要精神,对前一阶段协会开展的“清纠”调研工作进行了回顾,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协会《关于“清纠歧视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中民协[2010]1号)进行了研讨和部署。
     
        常务副会长王佐书亲切看望与会代表,传达了陶西平会长对“清纠”工作的电话指示精神。副会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季明明主持会议。法律事务部顾问周俊业、副部长王文博、董圣足出席会议。
     
        王佐书常务副会长讲话指出,《规划纲要》(修改稿)提出“清纠”工作任务,对于完善和全面落实民办教育政策法规,理顺民办教育管理运行体制,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及《规划纲要》关于“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重要精神,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协会将协助立法和政府部门开展“清纠”调研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下达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 1号文件,希望大家予以高度的重视。他充分肯定了协会法律事务部协调各方努力推进“清纠”工作已取得的初步成绩,并对协会进一步深化“清纠”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董圣足通报了前一阶段各地协会开展清纠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会同志也介绍了各自开展初步调研的情况,有些同志还提交了初步调研材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事务部顾问周俊业教授就“清纠”调研工作提出重要建议。与会同志就如何深化“清纠”调研进行了认真的研讨。
        截止当日,共收到书面调研材料17份,电话及网上投诉若干件。主要反映了20多个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方面的问题,包括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合理回报、教师待遇、政府专项经费、办学用地、税收、贷款、学费标准、招生、政府监管和年检、评奖、奖(贷)学金、事业性收费收据、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其中所涉及的既有法律法规层面,也有政府工作层面;既有制度层面,也有观念层面;既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既属于教育系统内部的,也属于教育系统外部的;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问题。
     
        大量事实充分证明,国务院领导和《规划纲要》提出“清纠”工作任务是完全必要的。目前协会的调研还不够深入,与完成好这项任务的要求比还有较大差距。例如,对个性化问题涉及不够,案例和数据偏少,存在原因及其后果的分析不足;有的民办学校的参加者还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思想顾虑;调研的深化仍有相当的难度。
     
        季明明副会长在会议小结中指出,在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的直接指导下,“清纠” 调研工作已取得初步进展。经陶西平会长同意,成立 “清纠歧视政策课题研究小组”,目的是要深层次推进这项调研工作。大家要把思想统一到《规划纲要》上来,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开展调研工作。
     
        季明明副会长特别强调,完成本次调研任务,不是站在某一个学校、某一个地区的立场挑政府的毛病,而是为各级政府完成好国务院领导指示要做的这项重要工作当好助手。为此,一定要从国家关于坚持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立场出发,切实贯彻协会今年1号文件精神,全面和实事求是地摸清在推进民办教育发展中究竟存在哪些歧视性政策和做法,分析其存在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同时发现和宣传地方政府制定先进政策的典型。在此基础上,就建立和完善我国民办教育政策法规体系问题给教育部并立法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季明明副会长还就六月中旬以前完成 “清纠”调研报告的目标,做了具体的部署。(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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