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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全国十一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盘点
    来源:www.ynmbjy.com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2020年的脚步快要走过三月,虽然受疫情影响,新学期还未能正常开始,但新学年的招生工作已开始提上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陆续出台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其中有哪些值得民办教育人关注的事项。

    江苏
      1、实行公民同招,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2、所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选拔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幼升小、小升初,民办学校凡是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
      3、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具体报名对象范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范围,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4、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后,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将对民办学校发展有如下支持举措:
      一是在经费支持上,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学杂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规定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在内涵与特色建设上,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学校、特色项目、特色课程等软硬件建设;鼓励支持民办学校申报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不断促进民办学校特色发展和质量提升。
      三是在中考招生上,要求各地热点普通高中在分配指标生名额时,要同时面向所有不选拔生源的民办学校。
      四是在学校和教师发展上,落实民办学校在师资培训、教研科研、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机会和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职务评聘、出国进修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浙江
      1、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2、各地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
      3、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对特殊情况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特别的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上海
      1、民办学校应在各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实施“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做到“三个承诺”,即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上海允许民办学校按照寄宿、走读、收费等不同分类设置招生计划。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将于5月18日和19日实施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各区将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当有意愿直升的学生数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时,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3、上海小学连续两年举行公民同招的基础上,今年上海小升初也将实施“公民同招”。

    山东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提前向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2、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3、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组织招生及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4、加强违规查处。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河北
      1、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民办学校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围。
      2、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原则上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就近入学办法统一招生。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3、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

    广东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广西
      1、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招生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订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
      3、从2020年起,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原则上限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设定限制性报名条件。

    青海
      1、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等实行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测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冬夏令营集训等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和超计划招生。
      2、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尽快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得以学籍手续不全为由驱赶学生,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转出等学生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内蒙古
      1、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自治区明确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对学区(片区)内,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对于当前社会个别存在或热炒的办学行为,自治区明令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此外,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3、全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全部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审批机关备案。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学校不得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并进行招生宣传。

    新疆
      1、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地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不出县(市、区);兵团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不出师市。新疆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2020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具体招生方案由当地县(市、区)或师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地(州、市)或兵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可采取用摇号或电脑随机派位的形式招生;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同意,可适当延长招生时间。


    云南

      1.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生各类特长生。

      2.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一般限于所在县城,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即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的具体办法或细则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州(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录取结果即时公开,未能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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